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实施办法》 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4-04-19 20:43:39 编辑:张倩 校对:康敬卓 责编:王丹

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全市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立足榆林实际和“府院联动”情况,提出五大项40条具体措施,涉及公安、不动产登记、税务等35家执行联动单位,明确了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细化了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实践性,对推动和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指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事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市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深化综合治理大格局。

《实施办法》明确,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协作联动考核机制,加大通报、考核、问责力度。推动建立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化解涉执信访、开展执行宣传等工作机制。整合完善主要财产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加强全市“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拓展查控系统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协作联动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要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执行规范制度体系、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执行案件督办机制、执破有序衔接工作机制、司法救助制度、责任保险体系,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执行队伍建设、执行舆论宣传引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执行案件源头化解,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记者 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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