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榆林市动员会召开

来源: 时间:2024-07-22 13:48:47 编辑:王丹 责编:王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榆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2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榆林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杨效宏、副组长周建新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讲话,榆林市委书记张晓光进行进驻动员,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胜利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批示精神。杨效宏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多次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赵一德书记和赵刚省长多次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以来,我省完成了两轮对各市区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对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称赞和拥护。

杨效宏指出,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重点督察榆林市、县(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等五个方面内容。重点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方案、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落实情况;重点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张晓光表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市开展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榆林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检阅,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张晓光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服务保障、如实反映情况、严明督察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要对督察组反馈问题线索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第一时间梳理出问题清单,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排查整治。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以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优化调整,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路子,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更大力量。

会上,周建新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榆林市有关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榆林市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项电话:0912-8173849,邮政信箱:榆林市第A221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每天早8时到晚8时。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榆林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记者 宋炜 叶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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