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空气法”看作风之弊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5-23 08:51:00 编辑:李 娜 校对:李强 责编:王丹

近日,新华社刊发评论《“空气法”荒唐剧映照形式主义积弊》。文章指出,近年来全国有30多家法院、检察院在正式文件中引用并不存在的“法规”,被网民戏称为“空气法”的闹剧。这一荒唐剧的上演,表面看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实则映射出一些地方基层工作的虚浮作风与形式主义积弊。

细究根源,问题出在一个“抄”字上。起草文件时见旧文稿有相关表述,便不假思索照搬照抄;审核环节又缺乏严谨态度,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这种“拿来主义”的工作方式,暴露出部分干部责任意识的淡薄与作风上的惰性思维。公文具备法律效力,是机关单位权威形象的直接体现。法律“看门人”却在法律条文引用上出现疏漏,值得深思。

由此及彼,形式主义绝非个例。各项基层工作中,是否也存在走马观花式的敷衍、照葫芦画瓢式的马虎问题?作风上的虚浮,背离了实事求是,更会贻误发展大局、损害群众信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容不下丝毫马虎。

对症下药,打破“抄”的惯性。一方面,要强化业务能力,养成敢于质疑、勇于求证的习惯,练就辨别真伪的本领;另一方面,要拧紧作风建设的“螺丝”,完善审核把关机制,把“严细实”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贾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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