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黑恶犯罪的“防与治”——民警解读新型黑恶犯罪表现形式与维权途径

来源: 时间:2026-09-08 09:25:28 编辑:郝莉娜 责编:刘燕

8月中旬,榆林公安官微发布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征集公告,把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务工敲诈、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暴力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明确列为重点征集线索,同时面向社会公布多条举报渠道。近日,公安高新分局四级警长尚晓瑜走进榆林广播电台直播间,解读新型黑恶犯罪表现形式与维权途径。

软暴力不流血也违法

不少群众以为“软暴力”没造成身体伤害就不算犯罪。尚晓瑜纠正了这一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界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手段是指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普通纠纷以合法协商、诉讼为主,软暴力催收却用电话轰炸、上门围堵、贴身跟随、公开曝光隐私、辱骂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行索要的往往是叠加了高利、砍头息的虚假债务。多次、持续性骚扰,造成心理强制,扰乱社会秩序,具备黑恶特征——四项标准一旦同时达到,即可由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犯罪,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牟利型维权当严惩治

“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索赔、差评敲诈,已完全脱离维权范畴。”尚晓瑜举例,有团伙专门针对小微商户批量找茬,以轻微瑕疵为由漫天要价;有的以批量差评、恶意曝光店铺信息为要挟,逼迫商家支付“封口费”;有的固定盘踞餐饮、零售行业,形成专业化敲诈模式。务工敲诈团伙则频繁更换用工单位,入职后故意制造考勤、薪资、工伤争议,再通过围堵厂区、网络抹黑等软暴力施压,逼迫企业超额赔付。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

裸聊、色情敲诈往往瞄准三类人:社交活跃、注重个人名誉的中青年职场人群,独居网民,以及隐私防范意识薄弱者。尚晓瑜提醒网民做好“三不、两留、一举报”,即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接受陌生视频裸聊、不向陌生人泄露隐私;遇到诱导恐吓全程留存记录;坚决不转账、不私了,第一时间报警举报。

针对“人肉开盒”、有偿代骂、水军滋事等网络暴力,情节较轻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团伙化作案的,则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属于涉黑涉恶关联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

护未成年斩黑恶手

该公告单独列明侵害、操纵未成年人的黑恶线索。“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教唆、胁迫、引诱他们参与盗窃、寻衅滋事、网络诈骗、跑分洗钱、校园欺凌,以及性侵、虐待、控制未成年人牟利、胁迫裸聊、出镜牟利等,都在征集之列。”尚晓瑜介绍,这类犯罪隐蔽性极强,多以精神控制为主,通过恐吓、曝光隐私、拿捏把柄等方式控制受害者,让其不敢声张。家长和学校则要优先保护孩子人身安全、隐私和心理健康,在留存证据后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教育局、扫黑办上报。

举报保密奖励有据

针对群众担心的“举报后个人信息泄露、遭打击报复”,政法机关和扫黑办建立了全流程、闭环式保密保护机制:举报信息单独存档、专人管理,严格限定查阅权限;核查全程保密,不向被举报人透露任何信息;全程痕迹管理、谁经手谁负责、终身追责;对实名举报人、高危举报人落实人身、财产安全保护预案。

此外,陕西省2025年就出台了《陕西省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尚晓瑜介绍,对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打掉黑恶团伙的举报人,依规给予现金奖励,发放流程规范透明、全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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