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郝家桥法庭为样本促进法治与德治融合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10-17 09:40:51 编辑:李 娜 校对:李强 责编:刘燕
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榆林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明确提出努力将榆林建设成为红色文化学习实践高地,并强调“充分用好丰富红色资源,确保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可见,红色文化不仅是精神标识,更可以转化为治理效能。而绥德县人民法院郝家桥人民法庭的实践,恰好为红色基因引领下的法治与德治融合,提供了一个值得深入剖析的鲜活样本。郝家桥“德法兼治”的红色传统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司法实践,从来不是简单的“依法断案”。习仲勋同志曾在郝家桥蹲点44天,形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这一优良传统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得到了生动体现。当年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刘玉厚化解邻里纠纷,靠的就是“耐心倾听、细心劝导、真心帮助”。这看似朴素的调解方法背后,蕴含着深刻的治理逻辑——将法治的规则之治与德治的教化之治嵌入同一纠纷解决过程,法律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道德提供修复人际关系的路径,二者互为补充,共同实现从“定分止争”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效能。
近年来,郝家桥法庭将这一传统概括为“以红育法、以法惠民”的工作理念,并在“1366”多元解纷工作法中得到制度转化:诉前、诉中、诉后“三端发力”,六道防线层层过滤,六层调解梯次递进。其核心逻辑,不在于将矛盾简单引入诉讼程序,而在于激活村组干部、乡贤能人、当事人亲属等德治资源,让纠纷在进入诉讼之前就得到化解。德治资源法治化的规范表达
郝家桥法庭曾办理一起借款纠纷,亲戚之间20万元借款因沟通不畅产生争议,一方认为本金已还清,另一方坚持欠16万余元本金及利息。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判决,而是秉持红色司法“调解优先”的理念,运用“刘玉厚调解方法”:先组织双方逐笔核对转账记录,查清事实;再讲解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讲明权利义务边界;进而以“亲戚之间要互相信任”进行劝导,修复双方的情感关系,这是解开双方心结的关键。双方由此达成调解协议,借款如数归还,亲戚情分也得以维系。
这起纠纷的化解过程说明:法治提供了对账的规则框架,德治提供了修复关系的动力资源,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法治,一纸判决很可能让两家从此反目;如果只有德治,缺乏法律约束的“和稀泥”也难以真正定分止争。红色基因的治理效能转化
郝家桥法庭的探索,为榆林文化强市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启示:红色文化的传承,不能只停留在“参观学习”层面,而要在治理实践中让红色基因“被使用、被检验、被更新”。
从更宽的视野看,榆林各县市区已有不少“三治融合”的探索。佳县赤牛坬村以“德治为魂”,开设道德讲堂、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同时建立积分有奖机制,与年终分红挂钩,让德治行为“有迹可循”;米脂县高西沟村探索“法德融合+三治联动”,将法治思维嵌入乡风涵养和矛盾化解全过程。这些实践与郝家桥法庭的经验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在榆林这样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区,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把红色传统中的德治资源,通过法治化的制度安排激活出来。
康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