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向“强制刷脸”说不

来源:人民公安报 时间:2025-03-31 10:13:11 编辑:张倩 校对:李娜 责编:王丹

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在数字化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人脸识别技术以其便捷性和高效性,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展现着广泛的应用前景。然而,随着这项技术的普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办法》的出台,为这一领域立下了规矩,明确向“强制刷脸”说不,为个人信息安全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的一种,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或被滥用,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不法分子可能通过盗用人脸信息,进行网络诈骗、身份冒用等违法活动,给受害者带来损失。

在此背景下,《办法》的出台显得尤为及时和必要。《办法》不仅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基本原则和安全规范,还针对“强制刷脸”等社会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个人在面对“强制刷脸”时,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这也对个人信息处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行为规范要求,他们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明确法律规范、设定行为边界、强化责任追究,为个人信息安全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和执行力度,让“不得强制刷脸”成为社会各界共同遵守的“高压线”。同时,需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让人脸识别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智慧社会、保障人民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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