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县法院紧盯涉民生案件全过程“调”出和谐 “解”出满意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5-09-11 09:05:13 编辑:郝莉娜 责编:王丹
近年来,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涉民生案件从产生、演化到化解的全过程,有效处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书写为民解纷的鲜活故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好矛盾化解“主心骨”
佳县法院以“如我在诉”理念为引领,构建“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田间普法”模式,将法官融入基层党组织,参与指导纠纷化解。通过选取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最坚实的支撑。
2019年,原告曹某福与被告曹某勇因土地权属问题长期存在争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曹某福认为土地未完成兑换,遂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并多次前往争议田地实地勘查。巡回审判结束后,在涉案田地里,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向村干部及村民了解情况,在全面掌握纠纷根源的同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纠缠七年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做好矛盾化解“排头兵”
佳县法院院领导带头办理邻里纠纷、土地争议、家庭矛盾等涉民生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开庭办案,促进案结事了的示范引领作用。运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与乡镇党委、政府以及人民调解员等力量紧密配合,主动参与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法官下沉+多元联动”模式,院领导直接参与调解并推动矛盾彻底解决,以头雁领航激发雁阵效应,不断提高司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2024年7月,高某昌修缮窑院及通行道路,因高某怀不同意,双方遂起纷争。为了将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佳县法院联合当地乡政府、派出所、村委会及矛盾双方进行座谈,通过“法理+情理”融合疏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邻里纠纷。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某昌同意以原路为基础,新修一条高某怀及相邻房屋的出路,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打好矛盾化解“预防针”
2024年4月,被告张某坚把原告张某飞家门前的小路封死,双方对该条小路土地边界各执一词,张某坚认为自己依规用地,张某飞则称其侵占自家地界,影响正常出行,矛盾越闹越大。
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查看、向基层组织了解等方式,深入挖掘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多次沟通劝解后,双方态度有所缓和,经过三轮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基层之事,皆系民心。佳县法院始终以“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实现源头治理为目标,聚焦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高发频发类重点领域,提前预判纠纷苗头,确保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今年以来,佳县法院累计走访群众31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5条,梳理矛盾隐患30余 起。
通讯员 刘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