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赋能“说事堂” 描绘治理新“枫”景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2-10 09:18:21 编辑:李 娜 校对:李强 责编:王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进入城乡社区“双进”工作,与绥德县满堂川镇“说事堂”深度融合,以支持、规范、赋能“说事堂”这一本土解纷平台为重要抓手,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强化法治保障,为基层自治注入专业内核。确保群众自治实践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基本定位。榆林市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主动为基层社会治理植入法治基因。在处理土地权属、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常见问题时,通过提供前置法律咨询、厘清权利义务边界,确保调解基础合法合规。同时,创新推动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引导当事人将合法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这一转变,使富有弹性的“民间合意”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有效破解基层调解效力不足的难题,为自治实践构筑稳固的法治框架,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网络。基层治理需要凝聚各方合力。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搭建协作平台,联合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同推进,并通过专业培训、案例指导共同提升基层调解队伍的法治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在检察履职环节,积极探索将“说事堂”纳入诉源治理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轻微案件、民事纠纷,在自愿合法基础上引入调解程序,借助其贴近群众的优势促成实质化解。这种“司法+社会”的协同模式,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展现了检察机关推动社会治理从“化讼”向“少讼”转变的实践价值。
浸润法治文化,厚植社会治理的信仰根基。培育法治信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深层目标。榆林市检察机关以“说事堂”为法治宣传的生动载体,积极开展浸润式普法教育。通过精选典型调解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展现法治框架下协商解决的制度优势。在参与指导过程中,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重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互谅互让,让群众在纠纷化解中感受司法温度。这种持续、贴近的法治引导,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基层群众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善治体系培育深厚土壤。
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法治支撑、协同共治、文化浸润的系统实践,有效激发了“说事堂”等本土治理平台的法治活力。未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将法律监督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康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