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保单难逃“数字天网”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2-24 08:37:20 编辑:康敬卓 校对:郝莉娜 责编:王丹
“法官,尚某是不是真的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
一笔近4万元的货款,在神木市人民法院调解书生效后,除了最初给付的3000元,剩余款项迟迟未付,被执行人尚某更是杳无音信。
这是神木市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却因一条不寻常的财产线索,演变为一场突破传统执行思路的攻坚行动……
田某与尚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以民事调解书的方式告一段落。白纸黑字:尚某需支付田某货款42883元及案件受理费450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除了最初给付的3000元外,剩余款项再无音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所有文书都像是投入了无底洞——既无回音,也未履行。更令人头疼的是尚某本人仿佛“人间蒸发”,既不现身,也不主动联系法院。
传统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查控,反馈结果都是“0”,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在一次深度查询中,系统反馈回一条关键信息:尚某名下有两份分红型保险。执行干警敏锐地意识到:具有现金价值的分红型、投资型保险,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权益,依法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接下来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迅速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电话那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最初有些迟疑:“法官,这类业务我们接触不多,需要请示流程。”
“这是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定义务,相关法律依据和案例我们可以马上提供。”执行干警态度坚决而专业。经过几轮沟通,保险公司最终确认:这两份保单累积的现金价值,不仅足够覆盖本案全部案款,还有富余。
财产线索确凿后,法院迅速依法作出裁定:拟扣划这两份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份沉甸甸的裁定书,连同最后的履行警告,通过手机短信送达给始终“隐身”的尚某。
“如果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扣划保险现金价值,这将导致保单被强制退保,你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执行干警在告知中特别强调了后果。然而,警告期限一天天过去,尚某依然毫无动静,似乎笃定法院拿他名下的保险“没办法”。
面对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法院果断行动。一份正式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被送达至保险公司。这一次,保险公司的态度已大不相同——前期充分的沟通已扫清了法律和实践障碍。
“我们立即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负责人明确表态。内部流程迅速启动,法务、运营、财务等多部门联动……
几天后,执行干警的手机响起,是田某激动的声音:“法官,钱全部到账了!谢谢你们。”电话那头,被拖欠货款许久的申请人声音有些哽咽。
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望着电脑屏幕上“执行完毕”的标识,感触颇深:“很多人觉得,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存款、没有房产、没有车辆,法院就拿他没办法。这个案子的执结过程告诉我们,随着财产形态的多样化,执行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查控系统是执行‘千里眼’,联动机制是攻坚‘合力网’,而法律赋予我们的各类执行措施,则是维护生效文书权威的‘工具箱’。保险、理财、股权,只要是法律认可的可执行财产,我们就有决心、也有能力依法处置……”
通讯员 陈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