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治之网”守护诚信底色——从“鹅腿阿姨”事件看诚信社会构建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6-15 09:28:11 编辑:李 娜 校对:李强 责编:王丹
近日,曾红遍北大、清华校园,甚至受邀走进北大讲堂分享创业故事的“鹅腿阿姨”,因被曝其售价16元的“鹅腿”涉嫌以鸭肉冒充鹅肉,而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和热议。“鹅腿阿姨”本人也从“励志标杆”陷入舆论争议。随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正在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一步核查,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处置。
“鹅腿阿姨”的走红,是社会对普通劳动者拼搏精神的尊重——人们愿意为这份深夜里的烟火气买单,愿意为这份坚持点赞,本质上是对“努力就有回报”的朴素认同。而其一跃成为热点争议人物,也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诚信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诚信是全社会的共同考题。构建诚信社会,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同频共振,共同织密一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共治网络。
政府部门要当好诚信的“守门员”。诚信建设不能只靠道德呼吁,必须有刚性的制度约束。一方面,要打破部门间、区域间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让信用数据多跑路,使得守信主体享受便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要强化联合惩戒的威慑力,对涉嫌欺诈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提高失信成本,确立“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鲜明导向。
市场主体要当好诚信的“践行者”。对于市场主体而言,诚信不仅是底线,更是最大的无形资产。在“鹅腿阿姨”事件中,我们看到流量可以一夜造神,也能瞬间反噬,唯有货真价实才能长久。无论是传统的实体经营,还是新兴的网红经济,都应明白:品牌溢价来源于消费者的信任。市场主体要始终坚守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明码标价、保证产品质量、坚决履行合同约定等基本义务,让诚信成为吸引消费者的最强磁场。
社会各界要当好诚信的“监督员”。诚信社会的土壤,需要全社会共同培育。我们要善用社会监督的力量,通过消费者投诉热线、媒体曝光等渠道,让每一个消费者都成为诚信的守护者。同时,要注重正向激励与教育引导。既要不断创新“信易+”应用场景,让守信者获得实实在在的“红利”;也要讲好诚信故事,让诚信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的价值共识。
诚信是金,更是一道防线。只有政府监管“长牙齿”、市场经营“守规矩”、社会监督“瞪大眼睛”,三方合力,才能让“鹅腿阿姨”式的争议不再重演,让诚信真正成为社会运行的通行证。
刘勃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