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佘太君诰封”的真假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5-01-09 09:34:10 编辑:李小龙 校对:李娜 责编:王丹
杨家将文学中的佘太君可谓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人物,七星庙比武招亲,巾帼不让须眉;百岁挂帅出征,豪气壮吞山河。但故事终究是文学创作,不能当作真实的历史。可是由于杨家将文学的文化魅力巨大,人们还是愿意不惜精力和笔墨去寻找佘太君的历史基础。史籍记载,唐末五代至北宋时期,府州折氏家族世代忠勇,从折嗣伦到折御卿,节度使传三代四任;从折惟正到折可求,知州传四代十任。因此,尽管史籍没有记载折氏家族女性人物,但从清代以来,佘太君人物原型来自于折氏家族几乎成为一种共识。近年来,学者们还发现同时期丰州王氏家族折太君、府州张氏家族折太君等历史人物,以及府州折氏家族与杨氏家族联姻的证据——尽管还不能确定是否是麟州杨氏,但这些发现为折杨联姻的可能性提供了更多讨论的余地。
2024年1月24日,《吕梁日报·晚报版》发表了杨富平《佘太君称号背后的故事》一文,以道光《杨氏族谱》收录的一篇“诰封”为史料依据,认定杨延朗母亲佘氏在大中祥符七年(1014)后因子赠封“郑国郡太君夫人”。据悉,道光《杨氏族谱》收藏于山西省档案馆,成于道光丁未年、即1847年。诰封著录于卷八,题为“封开国公杨延朗母和政郡夫人佘氏郑国郡太君夫人诰”。杨文谓此版《杨氏族谱》为“善本”,不及辨其来源、可靠与否,径直展开论述,并得出系列认识。可惜,这篇诰封的真实性经不起推敲。
一
首先,针对官员封授的诏令文书在行文上有一个固定的用语即“具官某”,这一点,翻一翻《宋大诏令集》就可明了。同时,针对官员母、妻而颁发的诰封,不会将官员某的官名全部列出来,如果将官名全部列出,则有喧宾夺主之嫌。如《咸平集》记载的《耀州节度李继捧母汉阳郡太夫人可进封南阳郡太夫人祖母河西罔氏可特封西河郡太夫》:敕:耕籍之仪,则后妃献穜稑之种;闺闱之庆,则命妇进汤沐之封。具官李继捧母,贤和并茂,贞淑允修,榛栗得妇贽之容,蘋藻协母仪之训。生育令子,为吾帅臣。剖符仗钺之荣,既彰家范;石窌鱼轩之贵,宜懋国封。勉遵内则之规,伫奉公桑之礼(田锡《咸平集》卷299,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55页)。又如《元宪集》记载《文思使知府州折继宣母进封郡太君》:敕:具官折继宣母信都县君刘氏,禀和庆族,作俪勋门,曩劝义于金夫,甫疏荣于石窌。实生令嗣,克袭先封,道茂壸仪,训覃忠教。方劭绥边之绩,更张及养之勤,瑞福溥均,劬劳有请。宜因本郡,超正宠名。且慰高堂之欢,用光象服之等(宋庠《元宪集》卷26,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07页)。
其次,诰封中的“杨延朗”不符合该文推定时的历史。杨文推定,这篇诰封作于杨延朗去世后。据《宋史》,“延昭本名延朗,后改焉。”(《宋史》卷272《杨业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9306页)为什么要改名呢?宋史学者聂崇岐在《麟州杨氏遗闻六记》中早有论及,乃因避宋圣祖讳而改,大中祥符五年(1012),“真宗梦圣祖降,十一月始颁讳,一时人地多改名者。圣祖讳玄朗,故朗州改鼎州,玄武门改拱辰门。延朗之改延昭,当亦在此时也”(《宋史丛考》,中华书局,1980年,第382页)。对此,早前的余嘉锡《杨家将故事考信录》亦曾言及。诰封作为官方文书,尤其应当遵行此令。如《续资治通鉴长编》,杨延昭去世时的记载:“甲午,高阳关言副都部署、英州防御使杨延昭卒。延昭即延朗也……”(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2,中华书局,1995年,第1861页);而在此之前,《续资治通鉴长编》多处记载的都是杨延朗。这就说明,如果真有杨延昭母佘氏封增太君一事,则其诰封中必然不该出现“杨延朗”一名,而当是“杨延昭”。
二
如果忽视“具官某”的固定用法和“杨延朗”应该避讳的问题,也不排除前文的略称、必须将“具官某”的官名全部排列,那么这篇诰封就露出了更多马脚,因其著录杨延朗的官名不符合宋朝官制。
据杨文,其时杨延昭官职名为“征虏大将军、推诚宣力武臣特进、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傅、上柱国、开府仪同三司兼枢密军国重事、持节莫州诸军事、幽州路都部署、天水郡开国公、太尉”。对于这个官职名,杨文并未展开论述,径作信史看待。
宋代职官制度纷繁复杂,官职名由散阶、实职、差遣等名组成,还搭配有功臣号、检校官、兼官、勋、爵等名,构成一种有序的组合。正因如此,宋史前辈学者邓广铭有“治史四把钥匙”的论断,其一即职官制度。惟因复杂,不易为一般人掌握,故易作为判断真假的依据。循此准绳,这篇诰封著录的官职名存在顺序混乱、虚实相杂的错误。
按照宋朝前期官制,带军职武官职官名顺序一般是功臣号、军职名、武官阶、散官阶、兼官、勋、爵。如大中祥符七年(1014),曹璨官封为“忠果雄勇推诚翊戴功臣、殿前都指挥使、保静军节度使、宿州管内观察处置河堤等使、光禄大夫、检校太傅、使持节宿州诸军事、行宿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广平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七百户、食实封一千六百户”(《宋大诏令集》卷98,中华书局,1962年,第359页)。
据此,这篇诰封中杨延昭的官职名顺序应该为:推诚宣力功臣、幽州路都部署、征虏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特进/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傅/太尉、持节莫州诸军事、兼枢密军国重事、上柱国、天水郡开国公。
下面,再分析其中的虚实相杂问题。
第一,“推诚宣力武臣”为功臣号。《宋史》载,武臣功臣号有“推忠”而无“推诚”——校勘记谓或有误,可能有“推诚”;但有“宣德”而无“宣力”(《宋史》卷169《职官九》,中华书局,1977年,第4062页)。如杨延昭果真有功臣号,应该为“推诚宣德功臣”——“武臣”当为“功臣”之讹。
第二,“征虏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特进、金紫光禄大夫”均为散阶名。先说“征虏大将军”。《宋史》载,北宋前期,武散官二十九阶,从一品至正三品五阶,分别是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其余是将军、校尉、副校尉,内中并无“征虏大将军”一名(《宋史》卷169《职官九》,中华书局,1977年,第4050页)。此外,澶渊之盟后,宋朝已经将两国边界涉及虏、戎、羌等字样名称全部改掉。《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景德元年“甲辰,改威虏军曰广信,静戎曰安肃,破虏曰信安,平戎曰保定,宁边曰永定,定远曰永静,定羌 曰保德,平虏城曰肃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8,中华书局,1995年,第1301页)。综观宋代历史,均未出现“征虏大将军”的官名——反倒是在明代多次出现。
再说“开府仪同三司、特进、金紫光禄大夫”,这三个官名,北宋前期是文散官二十九阶的前四阶。宋神宗时期改官制,“杂取唐及国朝旧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定为二十四阶”,以“开府仪同三司”“特进”“金紫光禄大夫”为前三阶(《宋史》卷169《职官九》,中华书局,1977年,第4052页)。但是按照《宋大诏令集》记载显示的惯例,北宋前期一些武将的散官阶常带有“金紫光禄大夫”——这个散官阶主要的意义在于“关系章服”,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六、七品服绿,八、九品服青(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宋代官制总论》第30页)。因此,如果诰封为真,杨延昭的散官阶多半是“金紫光禄大夫”,这个名号与“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只能是三选一,不能三者同列。
第三,“持节莫州诸军事”是一个不完整的表述。按照惯例,应该为“使持节莫州诸军事、莫州刺史、充某军节度、莫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遇功臣号与散官阶时,这个搭配的顺序会出现微调:“推诚宣力功臣、充某军节度、莫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光禄大夫、使持节莫州诸军事、莫州刺史”。
第四,宋朝的检校官有“太尉”“太傅”,也有先后的等级,不当同列;兼官有“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从未有“兼枢密军国重事”。这个奇怪的职名完全出于臆造,其灵感应是“平章军国重事”“同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事”——这是宋朝出现过的官名,只有元老重臣才会获此殊荣,位在宰相之上。
第五,《宋史》载,杨延昭曾“以功拜莫州刺史”“进本州团练使”,后因故“坐削秩”,又“知保州,兼缘边都巡检使”,去世前最后一次加官“进本州防御使,俄徙高阳关副都部署”(《宋史》卷272《杨业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9306、9307页)。与此稍异的是,《隆平集》载杨延昭去世前官为英州防御使(曾巩《隆平集》卷17《杨业传》,王瑞来校证,中华书局,2012年,第496页),这与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记相同。但是,杨延昭堂侄杨琪、堂孙杨畋的墓志铭均记载,杨延昭最后的官职为“莫州防御使”。因此,《续资治通鉴长编》与《隆平集》所记的“英州”应为“莫州”之误。按此,他的官名应该为“持节莫州诸军事、莫州刺史”。
第六,“幽州路都部署”应是臆造。这个官名应从杨延昭的实际担任过的兵职“高阳关副都部署”附会而来。
第七,“天水郡开国公”为爵名,完整表述应该为“天水郡开国公,食邑多少户、食实封多少户”。
三
综上,如果《杨氏族谱》所记诰封是真实的,则其行文中应有“具官杨延昭母佘氏”或“具官莫州防御使杨延昭母佘氏”的用语。如果非要列出杨延昭的官职名,应该是“推诚宣力功臣、高阳关副都部署、充某军节度、莫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光禄大夫、使持节莫州诸军事、莫州刺史、检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天水郡开国公、食邑多少户、食实封多少户”。对比之下,《佘太君称号背后的故事》一文引用清代《杨氏族谱》著录的诰封,不符合宋朝避讳和官制特点,以其所列“征虏大将军”而言,作伪的时间应是在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形成的多版山西地方志均有杨业妻佘太君的记录,甚至有佘太君的墓冢。据《佘太君称号背后的故事》一文反映,该文作者还曾撰《佘太君故居在柳林》,谓柳林县有佘太君遗迹。笔者查询发现,该文其实并未提出考古学证据,结论是站不住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山西方志、族谱中记载的佘太君信息,今人应理性看待:它反映的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历史事实。出现这种文化现象是由于,一方面,在唐末五代至北宋时期,秦晋黄河两岸确实曾分布有大量折姓人群,但目前还未有确切史料依据说杨业的妻子是否姓折或佘;另一方面,历经宋元明清,杨家将故事文学不仅塑造了佘太君这个故事人物形象,这个形象也在带动杨家将故事文学的传播,造成的结果是地方志、族谱将其当作历史人物记录在案。因此,我们今天看到类似记录时,必须慎之又慎,须经科学的分析辨明真假后才能使用。当然,我们也期望有价值的史料出现,以解决佘太君相关的学术问题。
高建国